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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还不知道的农村危房鉴定知识
随着人口老龄化,很多人也发现,老家的房子也进入的老龄化,原先四合院、老式的瓦房,可能现在已经变成了危房。
公众号先前发表的《房屋检测市场降温背后:农村危房鉴定潜景诱人》一文中已详细描述了农村危改鉴定的未来前景。而如何鉴定这些老房屋的安全,对于每一名合格的房屋检测工程师,则是必须掌握的。
危房鉴定程序
房屋危险性鉴定程序
在对房屋进行鉴定前,需要了解危房鉴定的整个流程,具体如下:
1) 受理委托:
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 初始调查:
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 场地危险性鉴定:
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进行危险性鉴定;
4) 检查检测:
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宜采用仪器量测和进行结构验算;
5) 鉴定评级:
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包括定性与定量鉴定;
6) 处理建议:
对被鉴定的房屋,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 出具报告:
报告式样应符合本导则附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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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等级划分
了解了房屋鉴定流程,我们还需要知道房屋等级划分,根据鉴定等级对房屋进行相应的处理。
房屋一般由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有危险点,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局部危险,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整体危险,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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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危险性鉴定
在房屋鉴定流程中,提到了场地危险性鉴定,这里简单的和大家说说什么是场地危险性鉴定,需要鉴定哪些地方?
所谓的场地危险性鉴定,简单的来说就是房屋周边环境对房屋安全环境威胁或构成潜在威胁的鉴定。
需要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暗坡边缘,浅层故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已经有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等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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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危险性鉴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分定性鉴定和定量鉴定。
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房屋,再进行定量鉴定;对定性鉴定结果为C级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定量鉴定。
对于定量鉴定方法没有包含的房屋结构类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
房屋危险性定性鉴定
01 一般规定
定性鉴定现场检查的顺序宜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
房屋外部重点检测以下部分:
1) 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
2) 房屋的倾斜、变形;
3) 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4) 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5) 房屋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
6) 房屋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伤情况。
房屋内部重点检测以下部分:
1) 着重检查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
2) 检查非承重墙和*倒塌的附属构件,检查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02 房屋评定方法
房屋危险性定量鉴定
01 一般规定
危险构件是指其损伤、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
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02 房屋危险性综合评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2)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结构中的重要性;
3)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结构中所占数量和比例;
4) 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
5) 有损结构安全的人为因素和危险状况;
6) 结构破损后的可修复性;
7) 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03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地基基础应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构件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上部结构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04 砌体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砌体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的裂缝和位移状况。
注意量测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并观测其发展趋势。
05 木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木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剪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06 石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石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石砌墙、柱、梁、板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石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的裂缝和位移状况。注意量测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并观测其发展趋势。
07 生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生土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生土承重墙体变形和裂缝状况。注意量测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并观测其发展趋势。
08 混凝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柱、梁、板、及屋架的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状况,柱的根部和**部的水平裂缝,屋架倾斜以及支撑系统稳定等。
09 钢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钢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各连接节点的焊缝、螺栓、铆钉等情况;应注意钢柱与梁的连接形式、支撑杆件、柱脚与基础连接损坏情况,钢屋架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
农村翻建相关标准
一、个人建房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4人户或者4人以下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5人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二)6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以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以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6人以上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个人建房用地面积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制定。
区(县)人民**可以制定个人建房的建筑面积标准。
二、(建筑占地面积的计算标准)
个人建房的建筑占地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住房、立的灶间、立的卫生间等建筑占地面积,按外墙勒脚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的建筑占地面积,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三)有立柱的阳台、内阳台、平台的建筑占地面积,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无立柱、无顶盖的室外走道和无立柱的阳台不计建筑占地面积,但不得**过批准的宅基地范围。
二十九条(用地人数的计算标准)
村民户申请个人建房用地的人数,按照该户在本村或者村民小组内的常住户口进行计算,其中,领取本市《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子女证》)的生子女,按2人计算。户口暂时迁出的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服刑或者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符合区(县)人民**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计入户内。
村民户内在本市他处已计入批准建房用地人数的人员,或者因宅基地拆迁已享受补偿安置的人员,不得计入用地人数。
区(县)人民**可以制定关于申请个人建房用地人数的具体认定办法。
三、(用地程序和标准)
原址改建、扩建、翻建住房或者按规划易地新建住房的,均应当办理用地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用**准执行。
三十一条(间距和高度标准)
村镇规划对个人建房的间距和高度标准有规定的区域,按照村镇规划执行。村镇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或者虽已编制完成但对个人建房的间距和高度标准未作规定的区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朝向为南北向或者朝南偏东(西)向的房屋的间距,为南侧建筑高度的1.4倍;朝向为东西向的房屋的间距,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2倍。老宅基地按前述标准改建确有困难的,朝向为南北向或者朝南偏东(西)向的房屋的间距,为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朝向为东西向的房屋的间距,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倍。
(二)相邻房屋山墙之间(外墙至外墙)的间距一般为1.5米,较多不得**过2米。
(三)楼房总高度不得**过10米,其中,底层层高为3米到3.2米,其余层数的每层层高宜为2.8米到3米。副业棚舍为一层。不符合间距标准的住宅,不得加层。
四、(围墙的建造要求)
个人建房需要设立围墙的,不得追赶经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围墙高度不得**过2.5米,不得妨碍公共通道、管线等公共设施,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通风和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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